委托中国电信代收费用户守则

一、前言:

  21CN网站(WWW.21CN.COM,以下简称 21CN)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世纪龙信息网络责任有限公司 (21CN Corporation Limited)。21CN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

二、基本内容

  21CN委托中国电信向拥有中国电信163上网固定帐户的21CN网络通信产品(商务邮、经济邮)用户代收相应费用,申请该服务的用户必须完全接受本守则,并同意接受中国电信提供的代收费服务。

  1.用户保证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2.用户自觉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市场规范,同时自觉遵守21CN关于使用网络通信产品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服务协议》等。
  3.使用本服务的用户必须拥有至少一个有效的163拨号上网固定账户和21CN网络通信产品帐号,否则21CN将不予注册。
  4.用户同意开通并持续享受通过163拨号固定账户缴交21CN网络通信产品的费用,用户缴付费用后将由中国电信出具相应收费票据。
  5.本服务采用包月制形式,以"当月1日至下个月1日" 为一个计费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算。
  6.用户成功申请本代收费服务后,21CN立即开通相应的网络通信产品服务,服务费自申请代收费服务之日起计。
  7.新注册使用21CN网络通信产品、但从未缴费并已超过了试用期的用户成功申请本代收费服务后,21CN立即开通相应的网络通信产品服务,用户除需要交纳自申请代收费服务之日起的服务费外,还需要补交试用期间的全月费用。
  8.正在使用21CN网络通信产品的已缴费用户,若用户已缴费但尚未使用的21CN网络通信产品使用期大于或等于一个月,则暂时不能享受本服务。
  9.用户在申请了163代收费服务后可以随时注销该服务,但无论用户在计费月内何时注销163代收费服务,均需要足额交纳属计费月内的21CN网络通信产品的服务费。21CN将在该计费月的最后一天停止对用户21CN网络通信产品的服务,若用户想继续正常使用21CN网络通信产品,可在此前通过其他方式缴费。
  10.如用户故意欠费或者账户余额不足造成费用托收失败,21CN有权取消用户享受此服务权力。
  11.如用户违反以上各项规定,21CN和合作伙伴有权停止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须对其违反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完全责任。

三、担保及有限责任

  1.非因21CN过错原因造成的用户损失,21CN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用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服务条款,从而导致21CN或合作伙伴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索赔要求,用户须向21CN或合作伙伴赔偿相应的损失。

四、守则的修改和效力

  1.21CN和合作伙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相关规定的出台,不断地完善和修改本服务内容。
  2.21CN和合作伙伴有权按需要修改或变更所提供的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服务费及服务条款而不需预先通知用户。但21CN和合作伙伴将尽最大努力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用户有关的修改或变更。如果用户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此项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本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
  3.用户要继续使用代收费服务,有必要对最新的用户守则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守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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